创旗管理系统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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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旗基础资源支撑系统V5.1.20230901升级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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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网站/APP类型备案调整编辑本段回目录

1.1增加证件有效期

当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,证件有效起始日期和证件有效终止日期项必填(证件类型为其他项时,有效期非必填)。

增加证件有效期增加主体证件有效期


1.2调整核验材料要求

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大小、像素、颜色均需按照固源行动中要求上报附件;
附件用途增加主体其他材料和服务其他材料,上报附件不在原5图中的材料需要按主体和服务对应上报到其他材料中(即非原5图中的附件,例如一些承诺书等需要上报到其他材料用途中);
APP服务类型需要单独上传APP涉炸风险自评估报告。

调整核验材料要求增加服务证件有效期
调整核验材料要求调整核验材料要求



1.3调整服务类型

服务类型调整为单选,只有网站和APP两个选项,存量的数据全部默认为网站服务类型。当服务类型为网站时需填写网站信息,当服务类型为APP时需填写APP特征信息。

调整核验材料上传要求调整核验材料上传要求


2、APP类型备案升级编辑本段回目录

2.1信息服务类型扩展
备案系统5.0支持APP类型备案,服务内容根据服务类型来选择填写。
当服务类型为APP时,接入信息的“服务IP地址”一栏中IP对应接入域名必填,且必须与运行平台信息的域名信息相同。同一主体下,APP名称需唯一;同一主体下的APP、网站允许使用同一域名,APP的域名需为企业持有的域名或主体负责人名下的域名。
APP类型备案升级APP类型备案升级

附件列表

创旗基础资源支撑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23090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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