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旗备案管理系统扩展核验单上传功能升级说明
1、请在菜单项"系统设置管理-->系统在线升级"将备案系统升级到“20130620”。
2、系统扩展了五项核验材料上传功能,分别是:主办单位有效证件、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、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、当面核验拍摄照片、真实性核验材料;核验单图片格式只支持PNG、JPEG两种格式,除真实性核验材料可为150KB以内,其它核验材料必须在100KB以内。图片上传的管局请一定要确保图片的真实性。
3、升级完成后在我司的系统设置--》其它设置中可以设置五项核验材料是否为必须上传的设置。默认为非选择上传项。
4、核验单上传分两种上传方式:
a、一种是通过原有备案信息录入上传上对应的核验单,该操作会在备案信息上报时同时上报核验单;
b、另一种是针对已经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补充上传核验单。如果备案信息不发生任何变更时,可在对应的网站上选择“补充上传核验单”,上传完成后,在左侧菜单项选择ICP备案管理--》审核通过信息,将上传过的核验单的备案信息上报到管局。该过程不会进行审核。请确保图片的真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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